第112章 番外 传灯【修】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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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元狩三十三年,广东广州知府衙门。

    大清早天蒙蒙亮,知府衙门门口的鸣冤鼓被敲响,击鼓鸣冤者跪在大开的衙门门口喊道:“冤枉!求大人申冤!”

    衙役来报冤案,广州知府赶紧披衣穿鞋,戴上乌纱帽,行色匆匆来到公堂四下张望,但见公堂下方站着一白发苍苍的老妪,而公堂之外围了十来人看热闹。

    知府抓起惊堂木重重拍下:“堂下何人,状告本官?”

    老妪颤颤巍巍得跪下,民妇刘氏,清远县林家村人氏,求大人为我儿申冤。

    知府:“可有状纸?”

    老妪拿出状纸:“大人请看。”

    衙役将状纸呈至堂案,年纪二十七.八,肤色白净但眉目自有一股刚毅正直的广州知府接过状纸,细细浏览,又询问师爷,终于弄清老妪所告何案。

    清远县林家村两年前发生一起杀妻断头案,凶手是堂下刘氏老妪的儿子林大。

    这林大原是个行脚商人,时常外出做生意,累积家业,算是当地有名的富户,便娶了县里一户殷实人家的女儿。

    林大妻子如花似眷,丈夫常年不在家,家中只有不管事的婆婆和年幼的小姑,唯一有主见的小叔子在书院苦读,没人管教她,行为举止便有些轻佻放荡,左邻右舍难免风言风语,以至于林大每每回家便和她大吵一架,再去酒楼喝个酩酊大醉。

    夫妻不睦,十里八乡皆知晓。

    师爷:“两年前,林大结束行商,回家后听到妻子的流言蜚语,说得有板有眼,连奸夫的面貌都能描述出来,不由大动肝火,和妻子大吵一架,还动了手。这谈氏不是个好相与的性子,当下吵闹一通,收拾行李回了娘家,乡里邻居都能作证。”

    没过两天,林大亲去岳家求谈氏回家。

    谈氏起先不愿,家里人好说歹说才肯低头,次日随林大回去,途中发生龃龉,谈氏不断言语刺激林大、扬言告到官府要同林大和离,林大怒而杀之,后逃离现场,次日被捕。

    “林大和谈氏分开当天傍晚,有猎人发现荒野小道躺着一具无头女尸,当即报官。恰好谈氏娘家有人在县衙里当差,见女尸衣着、配饰和身高体型都和谈氏相似,派人火速赶往林家询问,得知谈氏不见踪影才敢肯定无头女尸的身份。”

    林大被抓,自然喊冤,不肯承认他杀妻。

    “清远县县令差人查访,得知林大和谈氏爆发过争吵,矛盾极大,有杀人动机。且没过多久便有一农夫来报官,道是谈氏被害当天,他在山坡上耕田,远远瞧见林大手持刀刃对准谈氏,衣衫还血淋淋的,之后果真从林大家里搜出沾血的匕首,还在河道下游找到血衣,正是林大当日所着外衫。”

    人证物证俱在,林大杀妻嫌疑最大。

    “只如此,便定了案?”

    “还有酒楼老板口述亲耳听到林大喝醉了同旁人说,如果谈氏偷汉子,他就要杀了她。也有一个无赖,说是当日撞见林大浑身是血,怀里抱着头颅似的东西仓惶逃跑。且这林大被审问时承认他和谈氏在回家途中发生争吵,谈氏亲口承认她偷人,希望和离,如果林大不同意便要告官……这杀人动机有了,人证物证也都有了,可不就惊堂木一拍、供状一画押,直接判了斩首之《求生倒计时》,牢记网址:m.1.刑!”

    知府了解完大概便问刘氏:“供状画押,人犯认罪,案子经县、府、省三道程序问审均无异议,你因何喊冤?”

    刘氏:“大人,我儿实是牢中酷刑施加于身,受不住了才认罪,他是活生生被屈打成招啊!大人,我了解我儿,他忠厚老实,为人良善,平时过年过节,家里杀鸡杀猪,他尚且躲起来不忍看,怎么敢杀妻?怎么敢割人头颅?为何割头?若真是割了头,他把头颅藏在哪里?他若是杀了人,按常理不该慌里慌张地逃跑吗?怎么还大摇大摆地喝得酩酊大醉,跑回家等官府来抓?”

    思绪倒是异常情绪,要么后头有人指点,要么奔走多时,四处求助,案子前因后果和疑点全都烂熟于心。

    知府沉吟片刻说道:“本官会亲自翻看本案,如若确有隐情,必然还你儿清白。倘若证据确凿,林大杀人断头千真万确,但愿你心服口服。”

    刘氏叩头:“若我儿当真犯下滔天大罪,自然罪该万死。”

    ***

    退了堂,知府一边翻看卷宗一边说道:“那刘氏有一点没说错,如果真是林大杀了人,那谈氏的头颅在哪?”

    “清远县县令严刑拷打后,林大倒是指了四五处地点,没一处找到头颅。谈氏的脑袋至今下落不明。”

    “这就怪了,林大已被判斩刑,没理由再隐瞒谈氏头颅的下落。”

    广州知府仔细浏览卷宗,发现此案说不通的地方颇多。

    “其一,林妻头颅尚未发现。他指三指四,官差均无功而返,分明是扛不住酷刑才胡乱指认,实际不知道头颅藏在哪里。其二,卷宗里明白写着凶器是把长约七.八寸的匕首,再是削铁如泥的宝器也断不可能砍下人的脑袋。便是专断人脖子的刽子手,稍有偏差便砍不断脖子,那刀刃还会卷起。其三,砍下人的头颅,飚得三寸之地皆是鲜血,为何林大只有外衫染血?其四,林大杀妻,何以镇定自若跑去喝酒?”

    师爷眼睛倏地亮起,虽与眼前的知府大人共事不到一年,知其能力手段不俗,但能迅速觉察出一桩命案里的问题,实是超乎所料。

    “大人言之有理,前任知府审案时也曾着重调查过这些疑点。”

    “结果如何?”

    “没有结果。”

    “既无结果,怎能草率定案?”

    “大人有所不知,却是广东提刑使亲自过问,催促前任知府结案。顶头上司发话,下边人哪敢不从?何况林大有口说不清,嫌疑最大,且这案子闹得沸沸扬扬,上边下面都盯着,前任知府眼一闭心一横,顺水推舟送个人情便就此了结案子,交到提刑使那儿,棺盖定论可不就判了死刑?”师爷话锋一转,询问:“大人可知广东提刑为何过问此案?”

    “且说。”

    “还得说回谈氏,娘家祖上是官身,后来家道中落,犯了钱财之困才下嫁给林大。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当官的没落了还有昔日经营的几许关系可用,那谈家家里某位长辈和广东提刑的夫人娘家有些关系,开口求人,其间许是使了银子,打动广东提刑。这金口一开,底下人心领神会,拖延一年多的案子便就迅速了结。”

    知府思索片刻,忽然说了句:“谈家可是爱女如命?”

    师爷:“若是爱女如命,怎会为了一点钱财而将她下嫁一个行脚商人?”

    “若不爱女,怎舍得花钱打点?”

    “到底是自家女儿惨死,何况花钱打点是否有这回事也只是下差个人之见。”

    “倒也是。”知府看着卷宗:“林大被关在广州大牢里,行刑之期在两个月后,时间不多。拿我书信去清远县传唤林大命案的相关人证、物证,还有仵作,再找个时间审问林大。”

    吩咐完毕便将卷宗带走,不小心扫落旁边另一份卷宗,顺手捡起发现是一李姓村民报妻子失踪的案子。

    合起塞进书架,知府转身离去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清远县县衙。

    “重审?林大杀妻的案子连判决都下来,怎么突然要翻案?”清远县县令不满地抱怨:“新官上任三把火,可往我头上烧是什么意思?欸,广东提刑可知此事?”

    底下人回:“应该不知。案子是广东提刑判决的,要是翻了案不说明马提刑渎职?广州知府此举是打马提刑的脸,大人不如派人去趟提刑司,让马提刑这尊大佛去对付广州知府!”

    清远县县令揪着胡子搓了搓:“可行。”

    底下人接着询问:“按知府的话是要把人证物证都送去,需不需要叮嘱他们少说几句?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要少说?不仅要事无巨细地说,最好还能添油加醋,说些有的没的,把知府大人心里的疑惑翻起来、搅起来!”清远县县令自觉案子牵扯到马提刑,有其撑腰,不怕广州知府闹出什么幺蛾子来。

    但他唯恐天下不乱,更想借此牟利。

    “你可记得此案发生之前,清远县两大氏族林氏和陈氏爆发过纷争?”

    底下人连连点头:“下差还记得陈氏被打死上百人,那林氏虽赔了银子,可两族结仇。因此林大杀妻案一爆发,陈氏偏帮谈家,时不时组织村民到县衙门口静坐抗议,带起舆情,迫得大人您不得不草草结案。”

    “你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。你当真以为马提刑是看在他夫人的面子才纡尊降贵帮谈家说话?非也,马提刑的夫人姓陈,清远县陈氏族人。且这马提刑所在的马氏宗族曾是清远县走出去的,那陈氏宗族以马氏宗族唯首是瞻,两大宗族关系如胶似漆,林氏宗族杀了陈氏宗族百来人,你当这陈氏宗族和马提刑便都半点不记恨?”

    底下人:“原来如此。可他们闹纷争,大人何必掺和其中?”

    清远县县令得意地笑:“两大宗族械斗若害死一人,便要赔两三百的银子,本官亦能从中抽取三四成。”

    千里做官只为财啊。

    底下人恍然大悟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官差召集人证,将县令的话添油加醋带到,便有仵作询问是否什么话都说,得到回答:“大人叮嘱你们不得隐瞒,听话不就行了?记得不记得的,说过没说过的,想起来了就能说,明白吗?”

    仵作低头,讷讷应是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广东提刑司。

    前任广州知府陈明提着礼物拜访马提刑,席间提到信任广州知府准备重审林大杀妻案,就此表达他的忧虑。

    马提刑:“小小知府,无甚根基,不足为虑。他想翻案当个青天,怕会被周围的王八先咬死。”

    不怪他有恃无恐,须知广东宗族成风,势力强大,就是二三品大员空降此地也得小心行事,注意千万别得罪当地宗族,而马提刑祖上九代定居广东,马氏宗族开枝散叶,官场、商场都有人,俨然是个庞然大物,哪里会怕小小一五品知府?

    陈明见状不由着急:“若是旁人,我倒不怕,可新任知府来头不小。”

    马提刑:“是何来头?”

    陈明:“新任知府是当今宰执赵白鱼的门生!听闻自小跟在他身边,耳濡目染、言传身教,手把手教出来的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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